在日本,加密貨幣(加密資產)的獲利要達到多少才會被課稅?簡單回答:只要有 ¥1 的獲利,就屬於所得稅的課稅對象。不過,只從單一雇主領取薪資、且已辦理年末調整的人,若全年薪資以外的所得(含加密資產獲利)合計在 ¥200,000 以下,則不需要申報所得稅。居民稅則不同:即使獲利在 ¥200,000 以下,也必須申報,因此「¥200,000 以下就什麼都不用做」並不正確。
本文依據國稅廳(NTA)的稅務解答頁面與「加密資產等的稅務處理:常見問答」(2025 年(令和 7 年)12 月最終修訂),並以 2026 年 9 月 16 日當時的法令,整理申報的門檻在哪裡、所得稅與住民稅合計的稅率表、獲利何時成為課稅對象、單純持有加密貨幣的處理,以及在海外交易所(MEXC、BingX 等)所得獲利的處理方式。
日本的加密資產獲利要課多少稅?受薪者的 20 萬日圓規則,以及另行計算的居民稅
依《所得稅法》,出售加密資產等交易的獲利原則上歸類為雜項所得(其他雜項所得),與薪資及其他所得合併,採綜合課稅(國稅廳常見問題 2-2)。並沒有低於某個最低金額就不課徵所得稅的規定——一旦產生獲利,即成為該年度的所得。不過,另有規定說明誰無需申報。
| 情況 | 需要退還的條件 | 備註 |
|---|---|---|
| 受薪員工(單一雇主) | 薪資及退職所得以外的所得合計(含加密資產獲利)當年超過 ¥200,000 | ¥200,000 以下無須提交所得稅申報書。居民稅仍須申報(見下文) |
| 薪資超過 ¥20 million | 無論金額多寡都必須申報 | ¥200,000 規則不適用 |
| 仍然申報 | 獲利在 ¥200,000 以下,申報時也必須一併納入 | ¥200,000 規則僅適用於無需申報者 |
| 無薪資所得 | 總所得超過基礎扣除額等所得扣除額合計的部分 | ¥200,000 規則是針對薪資所得者所設,不能原封不動套用 |
※ 出處:國稅廳 Tax Answer No. 1900(截至 2026 年(令和 8 年)4 月 1 日有效)。¥200,000 的金額是以「利潤」判斷(從收入中扣除處分成本、手續費及其他必要費用後的所得)。
¥200,000 規則是所得稅(申報)的規則;住民稅沒有同等的門檻。即使加密資產獲利在 ¥200,000 以下而無需申報所得稅,仍須向所在市區町村申報住民稅。若有申報所得稅,其內容會與市區町村共享,因此無需另行申報住民稅。
請注意,若一年內加密資產交易的收入(出售總額)超過 ¥3,000,000,在備妥必要帳簿與紀錄的情況下,原則上獲利會被歸類為事業所得;未備妥時則歸類為雜項所得(與事業相關的雜項所得)(FAQ 2-2,2025 年 12 月(令和 7 年)更新)。交易規模接近全職的人應留意,所得類別本身可能會改變。
加密貨幣稅率表:所得稅 5%–45% 加住民稅 10%(最高約 55%)
在綜合課稅下,薪資所得及其他所得會與加密資產獲利合併,減去所得扣除額後得出「課稅所得」,再依此以下方的速查表計算所得稅。住民稅的所得割大致為固定 10%,因此合計稅率介於 15% 至 55% 之間(復興特別所得稅另計)。
| 應稅所得 | 所得稅率 | 扣除 | 加計 10% 住民稅後的合計稅率 |
|---|---|---|---|
| ¥1,000 – ¥1,949,000 | 5% | ¥0 | 約 15% |
| ¥1,950,000 – ¥3,299,000 | 10% | ¥97,500 | 約 20% |
| ¥3,300,000 – ¥6,949,000 | 20% | ¥427,500 | 約 30% |
| ¥6,950,000 – ¥8,999,000 | 23% | ¥636,000 | 約 33% |
| ¥9,000,000 – ¥17,999,000 | 33% | ¥1,536,000 | 約 43% |
| ¥18,000,000 – ¥39,999,000 | 40% | ¥2,796,000 | 約 50% |
| ¥40,000,000 以上 | 45% | ¥4,796,000 | 約 55% |
※ 所得稅 = 課稅所得 × 稅率 − 速算扣除額。另外加上復興特別所得稅(所得稅的 2.1%,自 2027 年(令和 9 年)1 月 1 日起所產生的所得為 1.1%)。居民稅的所得割標準稅率為 10%(都道府縣 4% + 市町村 6%),依地方政府略有不同。
計算範例:上班族從加密資產獲利 ¥1,000,000
假設僅薪資的應稅所得為 ¥4,000,000 的人,從加密資產獲得 ¥1,000,000 的利潤(已扣除必要費用)。應稅所得變為 ¥5,000,000,落在「¥3,300,000 – ¥6,949,000」的級距,因此所得稅為 ¥5,000,000 × 20% − ¥427,500 = ¥572,500。若沒有加密資產利潤,所得稅為 ¥4,000,000 × 20% − ¥427,500 = ¥372,500。因此 ¥1,000,000 的利潤使所得稅增加 ¥200,000,居民稅約增加 ¥100,000,合計約增加 ¥300,000(約為利潤的 30%),此處不含復興特別所得稅。
加密資產獲利的稅額,不僅取決於獲利金額,也取決於薪資等其他所得及所得扣除額。上表僅供確認自己的課稅所得落在哪個級距:同樣是 ¥1,000,000 的獲利,課稅所得未滿 ¥1,950,000 者約增加 ¥150,000,而超過 ¥18,000,000 者約增加 ¥500,000,差距相當大。
依 2026 年 7 月 15 日制定的修正《金融商品交易法》,加密資產獲利預計最終將改採 20% 稅率的申告分離課稅,但預計最早自 2028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——2026 年與 2027 年的交易仍適用現行的綜合課稅。改採分離課稅的時點將在下一篇專欄中說明。
獲利何時須課稅?在賣出、交換或支付時才課稅,單純持有不課稅
一個常見的問題是「光是持有加密貨幣就會被課稅嗎?」不會——您所持有之加密資產的未實現增值不課稅。所得是在您「處分」或「取得」加密資產的時點產生,情形如下(NTA FAQ 1-1 至 1-3、1-7)。
| 交易 | 所得的計算方式 | FAQ |
|---|---|---|
| 將加密資產賣出換成日圓 | 出售價格 − 處分成本(每單位取得成本 × 數量)− 手續費 | 1-1 |
| 購買商品或服務 | 物品的價值(=加密資產的處分價格)− 處分成本 | 1-2 |
| 加密貨幣之間的兌換 | 所取得加密資產的市價(= 處分價格)− 處分成本。即使未兌換成日圓也須課稅 | 1-3 |
| 挖礦、質押、借貸 | 收到時的市價為所得;賣出時另計處分損益 | 1-7 |
| 已結算期貨部位 | 按每次結算彙總損益。不適用 FX 式的申告分離課稅;適用綜合課稅 | 2-12 |
| 持有或轉至自己的錢包 | 不產生所得(不改變所有權的轉移不是處分) | — |
※ 出處:國稅廳〈加密資產等的稅務處理 FAQ〉,最後修訂於 2025 年(令和 7 年)12 月。取得成本依加密資產的種類,以總平均法或移動平均法計算;若未提出申請,則適用總平均法(FAQ 2-4、2-5)。
在海外交易所,通常會先將比特幣兌換成 USDT(穩定幣),再購買其他幣種。這筆「BTC→USDT」的兌換屬於加密資產之間的交換,所得的計算方式是視為該 BTC 的未實現利益在當時已實現(FAQ 1-3)。即使沒有換成日圓也需課稅,這一點最常被忽略。
在發生虧損的年度,雜所得的虧損不能與薪資等其他所得互相抵銷(FAQ 2-11),且雜所得的虧損也不能結轉至之後的年度。但可與同一年度的其他雜所得互相抵銷,例如來自其他加密資產的獲利。
海外交易所(MEXC、BingX 等)的獲利也須課徵日本稅
日本居民須就其全球所得繳納日本所得稅,不論所得來自何處。在 MEXC、BingX 等海外交易所賺取的獲利,與國內交易所的獲利一樣,合併作為雜項所得申報。海外交易所通常不會發出國內交易所所提供的年度交易報告書,因此需要做以下準備。
- 請將您的交易歷史(現貨成交、期貨結算、出入金、手續費)依年度整理並存成 CSV 檔案。請在交易所因退出或關閉而無法使用之前取得
- 將以 USDT 計價的損益,依結算日的匯率換算為日圓,並在年內採用一致的換算方法
- 對每一種加密資產,以總平均法計算每單位的取得成本。若想改用移動平均法,須在取得該資產當年度的申報期限前提出申請
- 國內交易所與海外交易所之間的轉帳屬於「移動」,本身不會產生所得。然而,轉帳後進行兌換或賣出則須課稅,因此請保留並延續取得成本
- 即使獲利在 ¥200,000 以下,也必須申報住民稅。若超過 ¥200,000,請於次年 2 月 16 日至 3 月 15 日期間申報所得稅
至於「用海外交易所就不會被發現」這件事,2026 年 1 月生效的加密資產資訊自動交換(CARF)以及國稅廳公布的加密資產稽查結果,將在下一篇專欄中說明。
海外交易所的加密資產獲利會被通報日本稅務署嗎?CARF 與稅務稽查 →
本文是依據國稅廳公開資料所做的一般性說明,不計算個人稅額,也不代為處理申報。若金額較大,或不確定所得應如何分類,請向當地稅務署或熟悉加密資產的稅理士確認。
常見問題
Q. 日本的加密資產獲利要課多少稅?
答:一旦產生利潤,不論金額多少都須課徵所得稅。然而,從單一雇主領取薪資並已辦理年終調整的受薪階級,若薪資以外的所得(包括加密資產利潤)全年合計在 ¥200,000 以下,則不需申報所得稅(NTA No. 1900)。即使在 ¥200,000 以下,居民稅仍須向您所在的市町村申報。
Q. 如果我的加密資產獲利在 ¥200,000 以下,就完全不用繳稅嗎?
答:這僅是免除申報所得稅的義務;居民稅仍須申報並繳納。若您因其他原因(例如醫療費扣除)而申報所得稅,則 ¥200,000 以下的利潤也必須列入。薪資所得超過 ¥20,000,000 者,不論金額多少都必須申報。
Q. 只是持有加密資產就要課稅嗎?
答:不會。您所持有之加密資產的未實現增值不課稅。所得是在您處分該資產時(透過賣出、兌換為其他加密資產或購買商品),或在您收到加密資產時(例如透過質押)產生(NTA FAQ 1-1 至 1-3、1-7)。
Q. 加密資產獲利的稅率是多少?
答:原則上,依綜合課稅以雜所得課稅:所得稅依應稅所得分為 5% 至 45% 七個級距(NTA No. 2260),另加約 10% 的居民稅所得割與復興特別所得稅。合計稅率大約為 15% 至 55%,取決於與薪資等其他所得合併後的應稅所得級距。
Q. 即使沒有變現,將比特幣兌換成 USDT 也要課稅嗎?
答:是的。將一種加密資產兌換為另一種,視為處分所持資產以取得另一種加密資產,兌換時的市價與取得成本之間的差額成為所得(國稅廳(NTA)常見問題 1-3)。即使未換回日圓也須課稅。
Q. 在 MEXC、BingX 等海外交易所賺取的獲利需要申報嗎?
答:是的。居住於日本的人須就全球所得繳納日本所得稅,海外交易所的獲利與國內交易所的獲利一樣,合併作為雜項所得申報。由於海外交易所往往不提供年度交易報告,請自行保存交易紀錄,並將以 USDT 計價的損益按結算日匯率換算為日圓。
Q. 加密資產的虧損可以與薪資所得互相抵銷嗎?
答:不行。計算雜所得時產生的虧損,無法與薪資等其他所得抵銷(NTA FAQ 2-11),也無法結轉至往後年度。它可以與同一年度的其他雜所得抵銷,例如來自不同加密資產的利潤。
出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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